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二十届校园影视教育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
各市(州)电教部门、相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、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和教育部、中宣部《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》(教基〔2018〕24号)精神,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《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》(教基〔2021〕1号)要求,以教育数字化为驱动,丰富中小学德育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,通过技术赋能提升教育质量,推动我省校园影视教育全面发展,经研究,决定举办四川省第二十届校园影视教育成果展示交流活动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与范围与交流成果项目
参与范围:各市(州)县(市、区)电教部门、全省大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、职业学校、教育培训机构等;
交流成果项目:校园新闻单元、校园专题单元、校园微电影单元、校园短视频单元、影视教学单元、校园主持人单元、校园影视综合单元。
二、奖项设置
(一)活动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(以上奖项分单元设奖),各单元一、二、三等奖比例为10%、15%、20%。
(二)在各单元一等奖作品里遴选出四川省校园影视“春蚕奖”提名奖作品,每个单元“春蚕奖”提名奖作品数量不超过6部;同时,在各单元的提名奖作品中,遴选出每个单元“春蚕奖”作品1部;
(三)四川省2025年度校园影视优秀组织奖;
(四)四川省2025年度校园影视工作突出单位;
(五)四川省2025年度校园影视优秀工作奖。
三、参与办法
参与单位和个人在活动指定网站(https://xyqmt.scjyypt.com)在线填写申报资料并上传作品。
四、活动说明
(一)请各参与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,获奖证书信息将从申报信息中提取,如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、责任自负。
(二)参与单位和个人必须保证拥有参与作品的版权、著作权、肖像权,参与作品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,杜绝抄袭,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或纠纷由参与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。主办方充分尊重参与单位和个人的作品版权,对于所有参与作品,其版权归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(四川教育电视台)、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(四川省电化教育馆)和原作者共同所有。
(三)获奖作品将择优在活动官方网站(https://xyqmt.scjyypt.com)公开展示,同时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在四川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(https://basic.sc.smartedu.cn)校园影视专区展示,免费供各级各类学校共享学习(如对展示和互联网转发有异议,请及时告知活动组委会,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或纠纷由参与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)。
(四)四川省校园影视教育成果展示交流活动获奖名单
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(四川教育电视台)网站(https://rmt.sc.edu.cn/)、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(四川省电化教育馆)网站(https://www.scedu.net/)与活动网站(https://xyqmt.scjyypt.com)在规定时间内公示;公示之后正式发文公布,未获奖作品不作单独通知。
(五)四川省第二十届校园影视教育成果发布展示暨颁奖活动举行的时间、地点另文通知。
(六)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(四川教育电视台)、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(四川省电化教育馆)所有。
附件:交流成果作品单元界定和评价标准及相关说明
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 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
(四川教育电视台) (四川省电化教育馆)
2025年3月30日
附件
交流成果作品单元界定和评价标准及相关说明
一、交流成果作品单元界定和评价标准
本届校园影视教育成果展示交流活动作品申报共设7个单元,依据不同单元作品特点制定具体标准如下:
(一)校园新闻单元
运用电视新闻报道及新媒体技术制作并传播的消息报道型作品,其内容为校园新近、正在或即将发生的事件和事态。这类作品旨在讲述校园动态、聚集教育发展、唱响时代主题旋律。
评价标准:作品导向正确、视角独特、选题新颖、内容真实,新闻要素齐全,具备一定的新闻价值;新闻报道的现场性和影视特点突出,能正确运用影视技巧,规范使用同期声及制作字幕;片长不超过4分30秒。
(二)校园专题单元
旨在展现校园生活、校园环境形象、优秀师生代表,营造良好校风、教风、学风等而摄制的专题类纪实作品,表现形式包含但不限于纪实陈述、人物传记等。
评价标准:作品主题清晰、内容丰富、手法新颖,具有独特视角与深刻内涵,挖掘有深度、有正确导向性、符合作品主题的人和事;合理使用影视制作技术,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,作品时长为5~15分钟。
(三)影视教学单元
影视教学单元作品主要采用课堂实录、教学微视频(微课)等形式,是指满足当前教育新课改要求,根据现有课程、教材的教育教学需要而拍摄制作的作品。
1.课堂实录
课堂实录为全课,教学内容为各年级各学科的基础型课程和拓展型课程。
评价标准:多机位拍摄,镜头语言丰富、衔接自然,音画同步,课件展示清晰,课堂媒体应用恰当,画面能准确反映“教”与“学”双方活动,既能体现整体课堂效果,又能突出教学重难点;教师语言规范,声音清晰无杂音,教学方法具有创新性、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。课时长度要求幼儿园15~30分钟、小学35~40分钟、中学37~45分钟。
2.教学微视频(微课)
教学微视频(微课)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,以知识点讲解、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的解决、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的演示等为主要内容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。
评价标准:教学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认知规律,体现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程理念;课件展示清晰,媒体素材的设计和使用恰当;教师语言规范,声音清晰无杂音,音画同步;白平衡正确,字幕制作规范,时长不超过10分钟。
(四)校园主持人单元
校园主持人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两个组别,由自我介绍、模拟主持、语言表达三部分内容组成。
1.自我介绍(1分钟以内);
2.模拟主持(新闻播音片段或活动主持片段,2分钟以内);
3.语言表达(朗诵、故事或主题演讲,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,题材不限,3分钟以内)。
评价标准:充分展现个人综合素质、语言功底(普通话标准、节奏流畅);状态自然,化妆、服饰得体,符合选题定位;效果良好(有表现力、吸引力、感染力);画面清晰稳定,镜头衔接自然,声音清晰无明显噪音;时长6分钟以内。
(五)校园短视频单元
校园短视频指以校园生活为核心内容,通过短时长、快节奏的视听形式,展现学生、教职工或校园相关主题的原创视频作品。
评价标准:内容主题富有创意,导向正确,传递正能量,内容符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《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》要求;画面清晰稳定,音画同步,镜头切换自然流畅,具有较强的可视性和艺术感染力;时长不超过3分钟。
(六)校园微电影单元
校园微电影应取材于校园生活,主题集中、故事情节完整,能够巧妙地设置并展开戏剧冲突,通过人物之间的矛盾、对立、冲突和和解,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,展现校园生活的丰富多彩。
评价标准:主题积极、健康,导向正确,传递正能量;故事情节有趣,演员表演生动、逼真;影视技术与手法运用娴熟,字幕制作规范;主体表现深入透彻,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、较强的影视艺术表现力、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;时长不超过15分钟。
(七)校园影视综合单元
不在前几个单元之中的作品以及不能准确界定的作品归入本单元。
二、作品申报
1.为便于参与作品统计、管理、储存、评审、展播和发布交流,上传视频需采用H.264格式进行编码压缩,文件封装格式为MP4,分辨率为1920x1080P,画幅比16:9(校园短视频单元作品也可为9:16的竖幅视频),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2GB。网络上传技术支持电话:张老师19113506067、李老师19113506097。
2.作品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。
三、相关费用
1.本次校园影视教育成果展示交流活动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,收取因技术服务需求而产生的技术服务费400元/部。
2.请各参与单位或个人于7月15日前完成技术服务费缴纳。
3.缴费方式
(1)支付宝或微信扫描申报平台网页弹窗缴费二维码完成缴费。
(2)对公转账:转账时须标明转账单位名称(与单位公章一致),不支持私对公转账。
转账户名: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(四川教育电视台)
开户银行:成都银行金河支行
银行账户:2401 2012 2125 8450 0015
(3)逾期未缴费的作品,视作自动放弃评审资格,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,由申报单位及个人自行承担。
4.发票领取
(1)扫码缴费:发票发至缴费预留邮箱。
(2)对公转账缴费:发票发至作品上传时预留邮箱。
四、联系方式
组委会办公室: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(四川教育电视台)13号楼326办公室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荆路13号
电话(传真):(028)85876887
联系人:杨奇18908093469;施倞麟13438012297;陈琳
15181426443;胡建伟13032837567;严寒19981290773;罗悦月19102806806。
编辑: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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